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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乐山市医药科技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的通知

乐山市医药科技高级技工学校

 

乐医科校字〔202115         签发人:袁强  

 

关于成立乐山市医药科技高级技工学校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的通知

 各校区、部门、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以及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文件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952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法〔202020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正式成立,认定中心秉承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机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管理工作,现将认定中心的人员配置以及岗位工作职责做如下通知。

  任:袁强

副主任:张萍、帅仕军

综合管理办公室:陈秋兰、谭世欢

考务办公室:汪华、陈黎兰、周雨薇、丁雪、王乐、姜雨佳

财务室:雷钰、王丽芳、王爱桦、陈洛

档案资料管理:莫继航、刘晶、王强

设备保障管理:刘菲、郭明全、胡志明 

附件:职业资格认定中心各岗位职责

乐山市医药科技高级技工学校

2021527

附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及时组织本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学习,统一思想。

2、全面负责评价机构工作,统筹规划本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本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基础建设。

4、负责本机构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完善内部质量督导制度。

5、负责制定本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年度工作计划。

6、负责本机构各部门定期检查,掌握工作进度。

7、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8、负责本机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9、负责本机构工作人员业绩评价,对部门负责人提出聘任或解聘意见,对各部门在管理工作中请示的重要问题做出判断或决定。

10、负责本机构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工作。

(二)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协助主任及时组织本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2、协助主任做好质量体系建设,制定详细质量检查和质量督导要求及罚则,确保本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高质量开展。

3、协助主任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4、负责检查各部门工作情况及工作进度,及时向主任汇报情况。

5、在分管的工作范围内,有权做出决定并向主任报告。

6、协助主任做好本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业务建设,提出加强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

7、完成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管理岗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

2、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和质量督导要求,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

3、负责文件、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及各类文件、材料和职业技能等级有关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编码规则和统一格式印制和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印章的管理工作,建立证书申领、核发、销毁、补发和余存台账,确保每本证书可溯源。

6、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据上传、年度统计工作。

7、负责各部门任务分解及完成情况的检查、协调、审核。

8、负责与上级部门和服务对象的联系沟通。

9、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并进行内部协调。

10、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宣传。

11、负责受理投诉、调查及处理。

12、负责安全、保卫、保密和人事管理。

13、负责职业技能认定工作考点的设立、管理、审验。

1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考务管理岗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

2、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和质量督导要求,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

3、负责制定、执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报名与审核工作。

5、负责组织理论考试阅卷工作。

6、负责考场编排和验收、技能考核成绩汇总等工作。

7、负责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组织与管理工作,确保认定过程符合规定。

8、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使用。

9、负责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专家队伍的资格审查、培训、使用和管理。

10、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的质量检查和督导。

11、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收费标准。

2、按上级规定,经组长审批签字后,合理支出职业技能认定费用。

3、对职业技能认定收费与支出情况单独建帐。

4、贯彻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认真掌握库存限额。

5、收、付款项,强调当面点清,防止发生差错。

6、准确及时做好记帐、对帐工作确保帐、证相符。

7、妥善保管财务凭证、帐册等。

8、定期清查并真实反映认定组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接受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出纳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与财会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财产。

2、按照财经制度和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3、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4、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类有价证券。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的收据。

6、办理其它有关事项及做好临时性工作。

(六)档案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业技能认定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3、按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规定办理职业技能认定资料(文件、各种通知单存根、成绩汇总表、总结报告等)的归档、登记、借阅和保管工作。

4、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装订工作,确保其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保密与安全。发现丢失的应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5、对组管的档案资料,应贴有明确的标签,做到管理有条有理,存放整齐清洁。

6、负责为有关部门提供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情况。

7、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发放和准备印刷有关表格工作。

8、及时处理有关职业技能认定方面来往信件工作。

9、完成领导交给的考务等各项工作。

(七)设备保障人员岗位职责

1、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维修业务水平,负责相关设备的维修及保养,参与新设备的安装调试。

3、做好设备零部件的选择,做好技术把关。.

4、做好认定考试前设备的检查,保证考试过程中操作人员能顺利进行考试。

5、负责建立各种设备技术资料,编制资产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