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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考试工作要求

理论考试工作要求

 

1.   认真做好考务人员关于考务管理办法、考场规则、考生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等内容的培训工作。

2. 考前公布考场规则、考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等有关事项。组织检查考前准备工作情况,考场经主考检查验收合格后封闭待用。

3.   根据题库管理要求领取试卷,考前 1 小时运抵考点,并办好交接手续,妥善保管。考试科目为两科及以上的,要按考试时间依次分别存放、复核,避免错乱。智能化考试,提前一天做好机房调试,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   考前 40 分钟,所有工作人员到达考点办公室,接受主考临场指示, 核准时间,佩戴工作标志,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考前 30 分钟,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和考务用品。考前15 分钟,监考人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场, 对照考生签到册,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对号入座,考生签字确认。考前10 分钟,监考人员宣读考生注意事项,并要求考生将通讯工具电源关闭,并与其它非考试用品一起存放到指定位置。考前 5 分钟,监考人员向考生分发答题卡(纸),并要求其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同时监考人员向考生分发试卷,并提醒其核对、清点试卷,但不得答题。

5.   考试开始,考点统一发布开考信号,考生开始答题。监考人员需再次逐个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核准考生身份。证件不齐或有疑问者应报告考务办公室,由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   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各考场清查考生参考、缺考人数,并再次检查核对全部考生的试卷、答题卡的姓名、考号的填涂情况,防止误填误涂或窜填窜涂。考试终止前15 分钟,向考生预告时间。

7.   考试结束,考点统一发出终止考试信号,考生停止答题,并整理好答卷反扣在桌上,试卷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能离开考场;各考场监考人员必须保证考试试卷、答题卡(纸)一份不少,完整无缺。

8.   考场监考人员收集、清点试卷,将已答试卷和缺考试卷按准考证号顺序进行整理(备用的空白试卷一并附后装订)后,送交考点办公室逐一验收。试卷验收合格后立即按要求装订、密封,由各考场两人以上监考人员签字确认。

9.   评价机构指派专人接收试卷等相关资料,并按试卷交接单的数量和要求逐一验收签字。按规定的送卷时间,专人将试卷安全送达指定地点。

 

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1.   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并将“双证” 展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查对。

2.   笔试考试考生允许带铅笔、橡皮、黑色中性笔,不得携带书籍、纸张等;移动电话必须处于关闭状态或放于指定地点。

3.   考试开始30 分钟后,迟到者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30 分钟以后场内人员方可交卷出场。

4.   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询问;若属试卷分发错误、试卷缺页、试题漏印、字迹模糊等或是上机考试计算机问题可举手询问。

5.   笔试考试选择题、判断题的答案使用2B 铅笔涂写在答题卡上,答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无效;简答题和计算题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在答题纸上,并在答题纸上注明工种和试卷代码,在试卷密封位置写明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

6.   笔试考试答题卡要妥善使用,各项信息须在监考人员的讲解下认真准确涂写。答题卡不得折叠。

7.   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严禁代替他人考试。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左顾右盼,严禁撕毁、传递或交换试卷或答题卡。

8.   考试结束铃响时,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人员验收试卷和答题卡后方可离场。离开考场时,不得带走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9.   考生要尊重监考人员,服从监考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的正常监考工作。